吸引力和修订
对我们许多人来说,识别Appeal和Revision之间的区别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事实上,这些术语在日常用语中并不常见。然而,从法律上讲,它们代表了两种非常重要的申请类型,适用于被上一级法院侵害的一方订单.它们也构成了最重要和最主要的类型管辖范围内赋予上诉法院.也许“上诉”这个词听起来没有“修订”那么陌生。版本是什么?它和《Appeal》一样吗?仔细理解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将有助于回答这些问题。
什么是诉求?
传统上,法律对上诉的定义是:在诉讼中败诉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以复审下级法院的最终判决。其他资料将这种审查的权力定义为检验下级法院判决的合理性.一个人通常提出上诉的目的是寻求推翻下级法院的判决。然而,上诉法院在审查上述决定后,可以同意下级法院的决定并维持它,推翻该决定,或推翻部分决定并维持其其余部分。一般来说,当一个人认为下级法院根据法律或事实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时,他/她会提起上诉。因此,上诉法院的职能是审查该决定,重点是该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上诉也是授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提出上诉的一方被称为上诉人而上诉所针对的人被称为被调查者或被上诉人.上诉如要成功,上诉人必须在《上诉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上诉通知书及所需的证明文件法令.
什么是修订?
“修订”一词也许不如“上诉”一词受欢迎,因为它并非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都存在。它被定义为重新审查法律行动涉及法院非法承担、不行使或不正常行使管辖权的下级法院.也就是说,上级法院将对下级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以确定下级法院是否行使了自己没有行使的审判权、没有行使审判权、是否非法行使审判权。修改不是在法律诉讼中授予受害方的法定权利。相反,申请修订的人通常申请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修订的权力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法院可以选择审查或不审查下级法院的判决。校订的管辖是高等法院或上诉法院在上诉管辖权之外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管辖权类型。在修改申请中,上级法院只会考虑下级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准确性或正确性。《修正案》的目的是确保司法公正,纠正所有错误,避免司法误判。如果上诉法院认为下级法院遵循了正确的程序,判决在法律上是合理的,那么它就不会推翻或改变判决。即使该决定的条件可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情况也是如此。因此,修订申请的目的不是深入研究原案件的是非曲细,而是检查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和程序上合理。
上诉与修订有何区别?
•上诉是法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而修订则是高等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上诉可能涉及对法律和/或事实问题的审查,而修订申请只审查合法性、管辖权和/或程序不当的问题。
•一般来说,上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期限从下级法院的最终判决开始。在修订的情况下,没有这样的时间限制,但申请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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