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管辖权与上诉管辖权
管辖权是法学世界或法律制度世界中大多听到的一个词,是指法院授权审理有关特定主题并作出判决的权威。基本上,该国的法院管辖权分为两类,分别是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那些不习惯法律短语的人很难理解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区之间的差异。
原始管辖权
该国的最高法院有权审理新鲜案件,法院在这些事务中的判决是最终的上诉,这意味着当事方,无论他们是否对最高判决感到满意法院,没有进一步吸引人的机会。很少有案件根据原始管辖权提交最高法院,但该管辖权构成了最高法院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主要是对宪法解释的问题的情况下,决定听证并作出判决。
最高法院经常根据原始管辖权审理州与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案件。所有在美国具有原始管辖权的法院都称为初审法院。
上诉管辖权
最高法院还有权审查下级法院和州法院等下级法院的裁决,甚至推翻了裁决。最高法院的这种权力被标记为上诉管辖权。正是上诉管辖权下的案件构成了法院为听证和判决而提出的大部分案件。高等法院在最高法院受屈时的挑战几乎每项裁决都受到了受害时的挑战,因此最高法院浪费了宝贵的时期。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法院有权决定案件是否值得听证的原因。
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区有什么区别?
- 法院根据审判和证据而不是根据上诉裁决案件的授权称为原始管辖权。
- 尽管即使是下级法院对民事和刑事事务都有最初的管辖权,但最高法院对宪法解释案件以及在国家之间以及延期政府和国家之间的纠纷何处具有原始管辖权。
- 上诉管辖权是指法院在下级法院提出上诉后审理案件的授权。
- 最高法院审理的大部分案件与属于上诉管辖权的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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