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罪与可公诉罪行的区别 2011年6月5日发布的阿伦 简易程序罪与可公诉罪行简易程序罪与可公诉罪行是两个术语,应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以表示不同的概念。可起诉的罪行是比即决式罪行更严重的罪行,只能在初步审讯后根据起诉书进行审判,而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初步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