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滞期费
滞留和滞期费是航运业中常用的两个词。这些词也经常被放在一起,好像是同义词。然而,这是错误的,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这对货主和使用货船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的人都很重要。本文试图强调滞期费与滞留费的区别。
滞期费
人们经常租用船只出航,并在协议中提到的期限内保留船只。但是,当他们没有按时将船舶的所有权交还给公司而拥有船舶时,这段时间被称为滞期期。在通常的用法中,滞期费是指因承租人使用船舶的时间超过协议中规定的期限而对其施加的罚款。
最近,这个词被用来形容因收货人未能按时提货而不得不支付罚款或罚款的卸货延迟现象。如果从一个港口预定集装箱到另一个港口,船到达目的地,但货物到达港口后7天仍未提货,他将被要求向船舶支付延期保管货物的滞期费。
拘留
收货人取走集装箱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空集装箱交还船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归还,就会因没有按时归还空集装箱而给公司造成延误,因此还要支付被称为“滞留费”的罚款。
滞留费和滞期费的区别是什么?
•滞期费(demurrage)一词是指租船人未能按时归还租船,并不得不为延误支付费用。这种延误早前被称为滞期费,但后来被用于对造成延误的承租人施加的惩罚或罚款。
•在现代,滞期费是指船舶对收货人施加的惩罚,如果他不能按时取走他的集装箱,滞期费是在船舶到达港口后每天计算的。
•拘留是收货人未能及时归还空集装箱的另一种惩罚。
•因此,滞期费是在货物开箱前收取的费用或罚款,而滞留费是在货物开箱后收取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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